关于学生证使用和补办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文章来源:学生事务管理科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学生证使用及补办程序,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生证需注册盖章后方可使用,且只限学生本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撕换照片和弄虚作假。更不得把学生证转借他人使用或领取两个学生证。

2.学生证不慎遗失后,由学生本人写书面申请表(见附件),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可进行免费补办。

3.学生证记载的乘车区间到达站若因家庭地址变更需更改乘车区间时,应凭学生家长工作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签字,报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

4.学生证补办及火车优惠磁卡充磁于每学期第2-15周每周一、周五两天(具体时间段以大厅工作人员值班时间为准)进行集中办理,办理地点:花溪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具体事项可至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咨询。

附件: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2024年3月12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常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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