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文件
中医学发〔2020〕42号
关于评选贵州中医药大学2019-2020学年先进个人 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和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及班集体,学校决定评选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1.请严格遵照《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的评定条件和评定比例进行评选。名额按比例四舍五入为整数。
2.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院学生办公室、院团总支、辅导员负责,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各学院必须将初评结果张榜公布,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无异,报学生处。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以班会的形式,讲解评定标准,应做到学生知情率100%。
2.获得评定资格的学生,各学院应做到有理有据。
3.各学院必须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材料和公示报告上报学生处审核。如有发现不按规定、不符合条件推荐的,经查实后,学生处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不再通知学院更换名单。
4.违纪学生、未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一律不能参评,推荐名单中如有此情况,经查实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5.各学院上报材料,请一律按照规定表格格式填写,并请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相关表格在附件中)。
三、评选时间
请于2020年9月28日前上报学生处(纸质版及电子版,QQ:105623947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附件:1.表彰名单汇总表、学生成绩表(二本)XX学院XX班(二本)
2.表彰名单汇总表(三本)、学生成绩表(三本)XX学院XX班
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二0二0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