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第二十七届年会评优、科研项目招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文件

中医学发〔202045


关于2020年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

研究会第二十七届年会评优、科研项目招标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0年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第二十七届年会评优、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1. 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附件1通知要求,推选优秀辅导员或优秀学生工作者1名,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按要求进行遴选,择优推荐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各3名至此次年会。

    2.被推荐的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须填写附件2《全国中医药院校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后附申报事迹材料,材料要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字数20003000字。

    3.各学院于91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事迹材料、照片(2寸证件照,1MB以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19798390@qq.com,并将其纸质版交至学生处202办公室。

    注:往年已获得过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优秀辅导员或优秀学生工作者,不再重复参评。

    二、科研项目申报

    1.各学院学生工作队伍、专兼职辅导员可根据附件3科研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各学院至多推荐1项课题,学校将根据要求进行遴选,择优推荐13项课题至此次年会进行申报。

2.申报者须填写《全国中医药院校2020年度学生工作研究项目申报书》(从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工部网站下载)。每个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申报可在附件3《项目指南》中选题,也可结合《项目指南》自拟题目。优先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高校学生工作创新项目。

3.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819798390@qq.com,纸质版三份交至学生处202办公室。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学生处,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姚慧娟

联系电话:18798013271

附件:

1.《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的通知》

2.20192020学年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3.《关于2020年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会科研项目招标的通知》

                                                                                                                                                   学生处 

    202099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任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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