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文件
中医学发〔2020〕67号
关于对蔡怡等同学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
处分决定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和消防安全,学校后勤集团于11月5日、11月10日再次对花溪校区部分学生寝室安全文明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寝室仍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请相关学院及时责令违纪学生书面写出深刻检讨,并在班级通报处分决定。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及《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修订)第六条、第八条,对在寝室饲养各种动物、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用品的以下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取消其2020—2021学年的个人评优评奖资格,并将下列学生的违纪处分转发至校资助中心:
第二临床医学院2019级中西医临床(2)班:蔡怡;
第二临床医学院2019级中西医临床(1)班:李亚娟、余迪;
第二临床医学院2019级中医儿科学(1)班:李仙鹤、周娟;
针灸推拿学院2018级针灸推拿(2)班:唐凝凝、蒋怀亿、薛覃、易祖安娜;
人文与管理学院2018级人文社保(1)班:张倩、樊敏、熊睿至、温娟娟、兰志乖、李盼、杨小英;
人文与管理学院2018级人文健管(1)班:陇良跃;
药学院20 17级中药制药班:刘英、杨平平;
药学院2017级药学班:周欢欢
药学院2018级中药资源班:刘娇娇
特此决定
学生工作处
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