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遵守就餐时间,按时就餐。
第二条 讲究饮食卫生,遵守和维护就餐秩序,自觉排队,不拥挤、不起哄。
第三条 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第四条 禁止在食堂打闹、大声喧哗、猜拳行令。
第五条 严禁私自在食堂内集会、张贴公告、海报等。
第六条 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七条 注意保持食堂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倒污水、不乱倒剩饭剩菜。
第八条 提倡节约,反对浪费,自觉珍惜粮食,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第九条 尊重食堂炊管人员,相互交往要讲文明、有礼貌,不得指责、围攻、漫骂炊管人员,有意见可向后勤集团生活服务中心提出。
第十条 凡在食堂就餐的学生都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如有违者,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在食堂中的违纪行为按《贵阳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